本遊戲服務營運政策(以下簡稱為營運政策)旨在針對使用者使用HAEGIN Co., Ltd.(以下簡稱為公司)旗下《全壘衝突2:傳奇決賽》 (以下簡稱為遊戲)中發生問題時,提供公平且基於公正原則的服務,並以保護使用者的使用權益為目的。本營運政策包含使用服務時需留意的內容,請仔細查閱。
第一條 總則
1. 本營運政策是為了合理且公平地處理遊戲營運上可能出現的問題而設立,其中包含公司營運服務及使用者使用服務時所需的詳細準則。
2. 公司可基於提供更好的服務而修改營運政策,並透過使用者易於得知的方式(如遊戲內公告、社群等)進行通知。
3. 本營運政策用於補充HAEGIN Co., Ltd.提供的服務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條款)所規定之事項,旨在規定公司的遊戲營運標準,包括對違反條款的使用行為進行懲處及懲處之申訴程序等事宜。
4. 未在本營運政策中明確規定之事項,將根據使用條款、相關法律法規或其他通行慣例處理。
第二條 使用者的義務與權利
1. 使用者可根據條款使用遊戲提供的有償或無償內容,但除條款中的權利外,遊戲內角色、道具等所有內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版權等)均為公司所有。
2. 使用者可透過公司的客服中心就遊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諮詢,並獲得解決方法。
3. 使用者在遊戲過程中應熟悉並遵守條款和營運政策。
4. 使用者不得從事條款和營運政策禁止的行為,不得對其他使用者造成損害,亦不得對遊戲內秩序造成負面影響。
第三條 公司的義務與權利
1. 若遊戲內/外出現異常情況,公司可暫停部分或全部遊戲,或限制存取。
2. 公司可根據條款和營運政策之標準限制違反條款和營運政策的使用者使用遊戲。
3. 公司有責任提供使用者穩定的遊戲環境。
4. 公司應遵守條款、營運政策以及HAEGIN Co., Ltd.的隱私權政策。
5. 公司接受使用者提供遊戲內可能出現的各種形態錯誤的舉報,並致力於確認和修復。
6. 公司有義務保護使用者的個人資訊(身分資訊、密碼等)。公司不得逾越收集目的使用持有的使用者個人資訊,也不得未經授權任意修改或公開。但是,如果有法律上的公開義務時,如司法機關的正式合作請求等,則可以該義務的範圍內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訊。
7. 公司應盡最大努力對使用者的諮詢和要求迅速且親切地回應。但是,對於公開已知遊戲相關資訊外的未來更新事項或基於遊戲特性無法公開之內容,可給予有限的回應或不予回應。除非現行法令規定有義務提供,若非公司認定之特殊情況外,將不提供遊戲使用歷史紀錄。
8. 公司將秉持中立立場履行應盡職責,並不介入使用者之間的爭議。但是,如果使用者之間的爭議違反本營運政策或因使用者之間的爭議導致正常營運受到影響,則公司可以在中立的立場下審慎檢視相關情況後採取必要的措施。
第四條 帳號管理
1. 使用者應對自己的帳號負責,若因使用者的疏忽而導致問題,公司將無法給予協助。
2. 若使用者與他人分享自己的個人資訊、帳號、道具等,或以公司不承認之方式進行轉讓/買賣,由此引起的所有問題公司將無法給予協助。
3. 公司不會要求使用者提供個人資訊,使用者須留意冒充公司員工者,以避免個人資訊外流。
第五條 使用限制與懲處標準
1. 依照條款第十八條使用者相關服務使用限制之詳細準則如下。
1) 懲處類型
① 強制變更名稱:當暱稱或個人檔案等在遊戲內向其他使用者公開的資訊,或在本公司所管理的社群中,使用者所設定的資訊符合第三款所述的管理(限制)標準,本公司有權將該名稱強制變更為任意內容。
② 重置數據:公司有權針對透過限制使用行為直接或間接獲得的遊戲內貨幣、道具、成就、數值等遊戲數據(以下簡稱為「不當獲利」),進行全部或部分刪除(調整)。
A. 若遊戲數據包含不當獲利與非不當獲利,且公司做出合理努力仍無法區分該獲利時,則以上遊戲數據的全部或部分可能會被刪除(調整)。
B. 該不當獲利難以估算時,公司可制定合理和公正的標準,刪除(調整)全部或部分遊戲資訊。
③ 禁止使用:使用者的帳號將在永久或指定期間內被限制使用遊戲服務。
2) 使用限制的類型和懲處標準
類型 |
內容 |
懲處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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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 |
第2階段 |
第3階段 |
第4階段 |
第5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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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行為 |
妨礙其他使用者使用遊戲的一切行為 |
停權1天 |
停權3天 |
停權7天 |
停權15天 |
永久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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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流言蜚語、違反法規與公共秩序、違背公序良俗的一切行為 ※包含灌水、廣告、謾罵、騷擾、人身攻擊其他使用者及家人、種族/地區歧視、仇恨、恐嚇、不雅言語等可能令其他使用者感到不舒服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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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公司遊戲營運或影響正常營運的行為 |
停權1天 |
停權7天 |
停權30天 |
永久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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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 |
為了不當取得遊戲內貨幣、道具等而試圖欺騙其他使用者以牟取利益之行為 ※使用易與特定角色混淆之名稱,並進行詐騙行為時,將強制更名。 |
停權5天 |
停權7天 |
停權10天 |
永久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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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營運團隊及員工 |
冒充營運團隊或公司員工嘗試欺騙或欺騙其他使用者以牟取利益,或干擾其他使用者使用遊戲 ※被判定為冒充營運團隊的名稱,或是洩漏資訊的名稱時,將強制更名。 |
停權30天 |
永久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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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披露並使用適用於第五條第三款之名稱管理(限制)標準的相關資訊時 ※包含對其他使用者公開的所有資訊 |
停權1天 +強制更名 |
停權5天 +強制更名 |
停權7天 +強制更名 |
停權10天 +強制更名 |
永久停權 +強制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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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遊戲營運 |
進行助長遊戲內投機風氣的不當賭博行為、助長投機風氣之行為以及散布相關廣告,或是透過偶然獲利與虧損以詐取其他使用者利益之行為 |
停權3天 +重置數據 |
停權7天 +重置數據 |
停權30天 +重置數據 |
永久停權 +重置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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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虛假事實或未公開的秘密資訊,以獲取不當得利或造成他人混亂和損害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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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交易 |
嘗試以現金/實物進行遊戲內貨幣、道具、帳號、工作室等交易或嘗試進行交易牽線之行為 |
停權1天 |
停權5天 |
停權15天 |
永久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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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以現金/實物進行遊戲內貨幣、道具、帳號、工作室等交易或主導進行交易牽線之行為 |
停權90天 +重置數據 |
永久停權 +重置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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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以未經公司許可的方式交易遊戲內貨幣、道具、帳號等以換取現金/實物之行為 |
警告 |
停權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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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付款/濫用退款 |
所有與付款相關的不當行為,如取消付款/濫用退款 |
重置遊戲數據或永久停權 (視案件輕重可能交付司法機關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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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授權的應用程式 |
使用或散布未授權的應用程式或篡改的應用程式之行為 |
重置遊戲數據或永久停權 (視案件輕重可能交付司法機關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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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未授權的應用程式或操作未經公司許可竄改遊戲客戶端程式、使用竄改的遊戲客戶端程式異常使用遊戲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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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系統錯誤或漏洞 |
濫用遊戲中的漏洞或以異常方式進行遊戲等獲取不當獲利,以及對遊戲經濟系統、平衡或遊戲環境造成負面影響之行為 ※發現濫用或有不當獲利行為時將重置數據 |
濫用程度或影響程度輕微 |
停權3天 |
停權7天 |
停權30天 |
永久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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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復出現濫用或影響程度重大 |
停權30天 |
永久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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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個人資訊 |
未經許可公開其他使用者的個人資訊 |
重置數據或永久停權 (視案件輕重可能交付司法機關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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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入侵帳號 |
未經許可存取其他使用者帳號並對其造成損害之行為 |
重置數據或永久停權 (視案件輕重可能交付司法機關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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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使用第三方信用卡或手機等付款方式購買付費道具等進行遊戲付費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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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 |
可視為使用或嘗試使用多個帳號或非正常手段以獲利為目的進行遊戲內容(道具/遊戲貨幣/帳號等)的獲得/累積/轉讓/贈與之行為 ※在同一裝置或鄰近IP地址範圍內使用多個帳號以組織化、集體化方式進行不當行為 ※透過未授權的應用程式等手段不當獲取道具或大量轉移道具等行為 |
重置數據或永久停權 (視案件輕重可能交付司法機關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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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打代練 |
以未經公司許可的方式獲取帳號並代替或嘗試代替進行以影響帳號之行為 |
停權1天 |
停權3天 |
停權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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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經公司許可的方式與委託人共同進行遊戲以獲取或嘗試獲取分數、成果等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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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類似行為 |
3) 名稱管理(限制)標準
① 令人不悅的名稱
② 謾罵及粗俗言語、廣告、包含煽情或猥褻內容之名稱
③ 歧視種族和性別之名稱
④ 包含貶低特定人物、地區、團體、宗教內容之名稱
⑤ 足以被判定為公司、遊戲及原作關係人士,或被認為有意冒充他們之名稱
⑥ 可能被視為或誤認為公司或營運人員等營運遊戲者之名稱
⑦ 故意濫用本公司提供之特殊符號所建立之名稱
⑧ 足以被判定為誘導道具、帳號現金交易或帶有現金交易意圖而建立之名稱
⑨ 足以被判定為顯著帶有美化反社會名稱或反社會人物、團體等意圖之名稱
⑩ 足以被判定為可能侵害第三方商標、服務商標、版權之名稱
⑪ 足以被判定為有特定商品或網站廣告(包括非營利性網站)目的之名稱
⑫ 其他公司認為違反條款及營運政策宗旨之名稱
2. 即使有第一項各款所定之細部標準,公司仍得依下列各款,依使用者使用限制行為之違反程度輕重,減輕或加重懲處。
1) 若一項行為涉及多種類型之使用限制行為者,得同時適用兩種以上之懲處。
2) 若使用限制行為之違反程度較輕者,公司得以單純警告措施替代懲處。
3) 若使用限制行為之違反程度重大者(如多次重複進行違反行為、該違反行為對遊戲環境或其他使用者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等),公司得加重至最高程度之懲處措施。
(例)若因濫用程式漏洞導致遊戲內平衡受到重大損害,即使該使用者此前未曾濫用過程式漏洞,或是未曾違反條款或本營運政策,也可能會被永久停權。
3. 除依第一項之細部標準的懲處外,於需要調查使用限制行為之事實關係及採取措施期間內,可限制全部或部分服務使用以作為暫時處置。
4. 依照第一項之細部標準進行懲處時,使用者可能會喪失參與活動資格,並可能被排除在活動獲獎對象之外。
5. 即使未依第一款之細部標準規定,亦可就對遊戲產生負面影響或對其他使用者造成損害之行為進行懲處。
6. 若使用者行為違反現行法律規定,除依本營運政策進行懲處外,尚可能另行透過委託調查等方式,進行民事或刑事懲處。
7. 如受到使用限制措施,可根據下列各款程序提出異議申請。
1) 可透過遊戲內[客服中心]的1對1諮詢途徑提出異議申請。
2) 異議申請應於使用限制適用日起15天內提出。
第六條 恢復標準
1. 對於因公司的故意或過失而造成之帳號資訊或遊戲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貨幣、道具等,以下簡稱為「遊戲資訊等」)損害等,可依據條款進行恢復。
2. 若因使用者的故意或過失而造成遊戲資訊等遺失或變更,則無法恢復,情形如以下各款。
1) 根據公司持有之客觀資料(數據)未能確認之事項
2) 未能確認已通知之事項(公告、營運政策)所記載之內容而導致的損害
3) 因使用者故意或過失而導致之損害
4) 因違反服務使用條款、營運政策所造成之損害
5) 因使用者行動裝置所安裝之程式或網路連線問題所導致之損害
6) 因使用者使用裝置的更換、重置、遺失、號碼轉移等所導致之損害
7) 使用遊客帳號時,因現金及數據被刪除所導致之損害
8) 使用者用於綁定的帳號(Google、Game Center、電子郵件、Facebook等)遺失或刪除時
9) 根據第七條第二項而統一刪除之帳號
10) 未成年人取消付款導致帳號被停用的情形
11) 帳號受限制的情況下擁有的道具因使用期限到期而被刪除
3. 恢復申請應遵循下列各款程序,若違反程序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恢復。
1) 使用者應於問題發生後7天內透過客服中心、1對1諮詢等方式向公司提出恢復申請。
2) 前項申請應由問題發生帳號之擁有者本人直接提出,第三方(他人)或代理人提出時無法進行恢復。
3) 使用者提交恢復申請後,不得修改或取消申請。因此在提交恢復申請時,應盡可能提供準確的損害發生時間、損害清單等損害事實相關資訊。
4) 自提交恢復申請後至恢復完成前期間,使用者進行遊戲獲得之遊戲資訊等,在完成恢復後可能會消失或改變,且無法恢復。因此建議在該期間停止使用與恢復相關遊戲內容。
第七條 遊戲管理標準
1. 寶石消耗標準
1) 在遊戲中,使用者可透過付款等方式獲得付費寶石,也可以透過遊戲和活動獎勵等方式獲得免費寶石。
2) 公司管理時將以付費/免費寶石進行區分,若使用者同時擁有付費和免費寶石,在使用寶石時將優先消耗付費寶石。
2. 數據刪除標準
1) 為提供更愉快的服務營運與管理,本公司可刪除符合以下所有標準的帳號數據。
① 最後登入日期在90天以前的帳號
② 沒有任何充值記錄的帳號
③ 未綁定的遊客帳號
2) 公司為了更順暢的服務營運和管理,可以任意刪除在創建帳號後立即退出且沒有登入紀錄的帳號之數據。
3) 根據第七條第二項各規定而刪除的帳號數據不得恢復。
4) 當符合刪除帳號標準的數據被刪除時,公司將透過公告事項事先通知刪除遊戲資訊的時程和內容。
第八條 公會政策
1. 管理公會與委任
1) 創建公會的公會長擁有管理公會的權限,也可以轉任公會長。
2) 公會長超過14天未登入時,將自動委任。
3) 若非系統錯誤等情況,本公司無法為管理公會提供協助。
4) 公會長解散公會後,將無法恢復公會。
2. 公會命名與懲處標準將依據本營運政策第五條之使用限制與懲處。
3. 公會活動限制標準
1) 公會使用限制行為的類型與懲處標準
類型 |
內容 |
限制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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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 |
第2階段 |
第3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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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會名稱政策 |
使用符合本營運政策第五條第三款之名稱管理(限制)標準的名稱 |
強制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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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行為 |
發布可能獲得金錢利益的廣告內容,並被判定為可能或已對其他公會成員造成損失時 |
違反者將退出公會 (根據營運政策標準進行個人懲處) |
警告公會長 |
解散公會 |
在公會內推廣非授權軟體或進行相關行為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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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被判定為違反善良風俗與法律的行為或以其為目的之行為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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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其他公會、營運團隊、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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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與濫用非授權軟體或遊戲內漏洞 |
濫用程度或影響輕微 |
違反者將退出公會 (根據營運政策標準進行個人懲處) |
警告公會長 |
解散公會 |
反復出現濫用或影響重大 |
解散公會 (根據營運政策標準進行個人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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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系統錯誤或漏洞 例如)透過不正當方法大量獲得點數或影響排名等的行為 |
濫用程度或影響輕微 |
重置獲得的 不當利益 |
參加公會 相關活動受限 |
解散公會 |
反復出現濫用或影響重大 |
參加公會 相關活動受限 |
解散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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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社群營運政策
1. 公司原則上不介入社群內使用者之間的爭端。但若涉及使用者之間違反條款和營運政策的行為,或者干擾社群服務正常營運的行為,公司可以在中立的立場下審慎檢視相關情況後採取必要的措施。
2. 公司有權刪除或移動社群內不當或違反禮貌之類型的文章(包括使用者在社群上發布的文字、圖片、聲音或由此所組成的資訊等的貼文、照片、影片),或拒絕其發布。
3, 公司可以在條款及營運政策中指定明列具體事項的官方社群政策後進行營運,並根據該政策規定的內容,對社群使用或遊戲使用進行懲處。
1) 懲處類型
① 刪除貼文/留言:刪除違反政策的社群貼文或 留言 。
② 活動限制:限制違反政策的社群帳號撰寫貼文/發布留言 。
③ 永久停權:使帳號強制停權,且永遠無法使用社群。
2) 限制的類型及標準
內容 |
限制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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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 |
第2階段 |
第3階段 |
第4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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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行為 |
使用不當暱稱(別名) |
限制活動7天 |
限制活動15天 |
限制活動90天 |
永久停權 |
對其他使用者造成不悅或反感的一切行為 ①發布與各討論區性質無關之貼文 ②發布洗版式的文章,干擾其他使用者使用服務 ③發布可能損害其他使用者名譽或造成不悅之貼文 - 謾罵、誹謗、人身攻擊、仇恨、粗俗言語、引發羞辱之言論 - 政治、地區情感、性、宗教、國籍、種族歧視言論 - 以社會文化偏見煽動爭議的言論 - 煽情言論和圖片、淫穢言論、性騷擾言論 - 違反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之言論 - 欺騙其他使用者並引起爭議之言論 ※包括其他對其他使用者造成不悅或反感的內容或引起爭議之情形 |
限制活動3天 |
限制活動7天 |
限制活動15天 |
永久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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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貼文/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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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擾其他使用者順暢使用社群或營運的一切行為 ①發布利用遊戲內容助長賭博風氣的貼文之情形 ②未經許可上傳或發布未經版權持有人同意的資料,或侵犯智慧財產權之情形 ③在社群發表干擾公司或營運業務之貼文 ④冒充公司、員工及相關人員等,發布貼文之情形(包含暱稱/個人簡介照片) ⑤散布未經官方確認的虛假資訊,導致對遊戲造成混亂之情形 ⑥發布可能被誤認為公告的貼文或任意修改公告或截圖並發布之情形 ※包含其他干擾其他使用者順暢使用社群或營運之情形 |
限制活動7天 |
限制活動15天 |
限制活動90天 |
永久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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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貼文/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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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授權的應用程式 |
①撰寫貼文中散布可能誘導未授權的應用程式和非法行為的方法、資料等之情形 ②竄改系統、分享未授權的應用程式及誘導使用的情形 - 分享非法檔案、獲得方式、使用方法、影片/圖片 - 分享以未經官方允許之方法影響遊戲資訊 |
永久停權及刪除貼文/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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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錯誤 或濫用漏洞 |
①向其他使用者散播/散布遊戲錯誤 ②發布與異常使用遊戲(濫用)相關之貼文 ※包含其他嘗試系統錯誤或異常進行遊戲或藉此獲利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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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交易 |
①被視為意圖以遊戲貨幣和遊戲資訊交易現金或實物(物品)之情形 ②被視為意圖以遊戲貨幣和遊戲資訊交易其他遊戲貨幣之情形 ③被視為意圖以遊戲貨幣和遊戲資訊進行商業交易之情形 ④嘗試進行遊戲貨幣和遊戲資訊交易或相似情形 ⑤以商品券或禮品卡等作為遊戲貨幣交易之情形 ⑥收取現金或實物,並培育其他使用者的角色或嘗試使用遊戲內容之情形 ※其他嘗試在社群內進行現金交易之情形 |
限制活動7天 |
限制活動15天 |
限制活動90天 |
永久停權 |
+刪除貼文/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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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廣告 |
①為了追求與公司無關的個人利益而進行商業宣傳或廣告之情形 ②宣傳或廣告對使用者有害資訊之情形 ③助長違反營運政策,或以助長違反營運政策為目的進行宣傳或廣告之情形 ④以引導他人前往社群平台、網路直播、外部網站、即時通訊工具等遊戲外部渠道為目的進行宣傳或廣告之情形 ※包含其他針對與遊戲無關的內容進行宣傳或廣告之情形 |
限制活動7天 |
限制活動15天 |
限制活動90天 |
永久停權 |
+刪除貼文/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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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訊 |
①要求其他使用者的個人資訊或付款資訊等情形 ②散布其他使用者的個人資訊或付款資訊等情形 ※包含其他嘗試盜用帳號或嘗試駭入之情形 |
永久停權及刪除貼文/ 留言 |
<附則>
本營運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